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保洁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100% ,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保定市晶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定市超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宏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保洁服务项目;
2.2服务期: 1 年;
2.3招标范围: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保洁服务;
2.4项目实施地点:保定分行、各同城支行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履行招标文件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有特殊要求,经招标人审核批准的除外)。
3.3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受邀请单位收到此邀请书后请于2019年 9 月 19 日至2019年 9 月 25 日(公休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原件;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 9日下午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六层会议室(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送达或邮寄。逾期送达或未收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19年9月25日17:00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在参加投标。
7、联系方式
地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六楼
联 系 人:闫宏亮
电 话:0311-83013188、13633110901 |